F.样品送递


注意事项:

1.对于需要回收的样品,需要用户联系设备管理员自行取回,中心不负责样品回传。

2.每周二和周四中午12点进行样品传递。

3.如特殊原因,样品未按时送递,中心人员会通知送样人取回样品。对于有保存期限的样品请提前说明。

相关材料:

F-1.《样品传递表》(送样现场填写)

办事人员:

安老师电话:029-88966181 Email:2523951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