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 该基金申请审批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每年3月份左右集中受理一次,具体要求请关注oa通知。
2. 被批准使用的基金需在当年执行完成,未执行额度当年年底清零。
相关材料:
I-1、《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申请表》
I-2、《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使用情况总结表》
办事人员:
实验室管理处:
闫老师 电话029-88968817 邮箱:cfao@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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