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1. 对于需要回收的样品,需要用户联系设备管理员自行取回,中心不负责样品回传。2. 每周二和周四中午12点进行样品传递。3. 如特殊原因,样品未按时送递,中心人员会通知送样人取回样品。对于有保存期限的样品请提前说明。相关材料:F-1.《样品传递表》办事人员:安老师 电话:029-88966181 Email:2523951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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