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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仪实验中心开放办公区管理规定

西交大仪〔2023〕1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9 点击量:

第一条 为满足师生实验研究需要,在创新港18号楼辅楼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中心五层设立开放办公区,校内外用户可在此区域使用电脑进行学习工作。为营造秩序良好、卫生整洁、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进入开放办公区人员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自觉保持所用区域干净整洁,禁止吸烟、随意丢弃废弃物。

第三条 爱护公共财物,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桌椅不得私拉乱借、随意挪动,严禁在墙面上随意张贴、涂画。

第四条 各自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翻阅他人资料或操作他人电脑,不做与学习工作无关之事。

第五条 开放办公区为非实验区,不得携带危险化学品进入该区域。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区域久留。

第六条 积极践行节能低碳,电脑不用时及时关闭,空调温度设定不宜过低,最后一位离开的人员要检查并关闭空调、照明和窗户。

第七条 发现公共财物损坏应及时向综合办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如人为损坏,应照价维修或赔偿。

第八条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认真阅读中心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外来人员出入管理规定,须熟悉开放办公区内配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的位置,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报告综合办,采取有效急救措施。

1.综合办:88966176(5029办公室)

2.区域安全责任人:张晓宁

3.门卫24小时值班电话:88966179

第九条 本规定经2023年11月23日主任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