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中心突发安全事故,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西交实〔2013〕29号)《西安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西交实〔2016〕12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监督下,实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三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主动学习应急处置常识,积极参与应急演练。中心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现事故时,均应第一时间报告中心安全员,由中心安全员根据情况逐级上报,同时开展安全自救。发生重大事故时,还应立即拨打报警、急救电话求助或求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中心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推进、综合协调、事后调查、信息发布、保障投入、结果上报等工作,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一、组 长: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全面工作。
二、副组长:中心副主任,协助组长做好中心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处置、信息发布及调查工作。
三、组 员:
(一)中心总安全员,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心安全设施的配置和维护、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督查及其它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二)楼层安全员,负责按照中心划分的责任区管理及维护区域内实验室安全设施,报送安全事故信息,参与安全事故的现场施救、调查取证工作。楼层安全员离岗前,应委托所在楼层组长接替楼层安全员职责。
(三)实验室工程师,负责管理实验室及设备安全预案的制定、培训及执行,按照安全事故类型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报告楼层安全员、所在组组长,必要时报告中心总安全员和中心领导。
第三章 应急响应
第五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报告,现场人员报告时应简明、准确报告信息,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时间、单位,事故类型,事故现场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单位。
第六条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处置基本要求为:首先保证人员安全,立即组织指挥现场人员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封锁并保护现场,尽可能移除危险源,保证现场环境安全,等待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第七条中心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情况,成立事故处置组、调查组、善后组。
一、处置组:由组长统一指挥,中心安全员、各楼层安全员、所在实验室工程师等按照事故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调查组:由中心安全员牵头,楼层安全员、所在组组长、实验室工程师共同对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所造成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报告,必要时配合学校实验室处、保卫处和公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
三、善后组:由副组长牵头,综合办、业务办相关人员对接学校相关部门和家属,就伤者的就医、安抚等进行协商,并形成意见报中心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第四章 事故类型及处置
第八条现场处置时,处置组要严格按照有关实验室安全预案以及安全事故处置要求进行规范正确处置,不可盲目处置以避免二次伤害。出现人员受伤时,要第一时间送医救护。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
一、若有毒、腐蚀性化学品泼溅在皮肤或衣物上,应迅速脱下衣物,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二、若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处置人员应穿好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等必要防护后进行。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条件下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进行处理,收集的泄漏物应运至应急废弃物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残余物用大量水冲洗稀释。
三、若发生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则泄漏区域附近应严禁火种,并切断所在实验室或楼层电源。事故严重时,应立即设置隔离线,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同时报告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第十条化学灼伤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视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2.溅入眼睛时,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经上述处理后还要及时送医治疗。
第十一条中毒
1.吸入中毒。若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验室。若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同时立即送医治疗。
2.经口中毒。要立即刺激催吐(可视情况采用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复漱口,同时立即送医治疗。
3.经皮肤中毒。将患者立即从中毒场所转移,脱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净皮肤(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后,及时立即送医治疗。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现场处置人员必须佩戴头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医院。
2.钢瓶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对可燃气体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
3.气体钢瓶中有毒气体泄漏时,抢险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进入现场处理事故和救援。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体钢瓶爆炸时,所有人员须立即撤离现场并报警,等待救援。
第十三条机械伤害事故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
2.如遇人员被机械设备设施卡住的情况,可立即向消防部门和保卫处报警执行解救办法,并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3.将伤员放置到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对轻伤员,应经预处理后再送医院检查;对重伤员和危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
4.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现象,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第十四条火灾
1.发现火灾事故时,发现人员要迅速向实验室负责人、保卫处和消防部门(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切断或通知物业切断电源。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实验室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通知中心安全员、楼层安全员、校医院(创新港医疗所)、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实验室,后一般实验室”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火灾大体分为四种类型:
A类 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
B类 火灾为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品火灾。
C类 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D类 火灾为部分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
扑救A类火灾: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档案资料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扑救B类火灾: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燃烧区容器内可燃液体排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及时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对于可燃气体应关闭可燃气阀门,防止可燃气发生爆炸,然后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扑救C类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扑救D类火灾:钠和钾的火灾切忌用水扑救,水与钠、钾起反应放出大量热和氢,会促进火灾猛烈发展。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
5.烧伤急救处理
① 基本原则是:消除热源、灭火、自救互救。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
② 衣服着火时应立即脱去用水浇灭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火熄灭,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去以免继续烧伤。身上起火不可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烧伤。
③ 烧伤经过初步处理后,要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一步治疗。
6.消除火灾后的各种影响环境的应急措施
① 对于非油类的火灾:消除火灾后应立即打扫现场,将残留物及炭灰清理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处。
② 对于油类的火灾:消除火灾后应立即打扫现场,用黄沙对地面进行收油处理后用水冲洗。对附着物的表层用棉纱或抹布抹除,再用清洁剂擦除。
第十五条爆炸
1.实验室发生爆炸事件,现场工作人员或周边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切断电源和关闭管道阀门,同时迅速撤离,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消防部门报告或报警。
2.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了解爆炸产生的可能原因,并设法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如需专业救援应立即向有关方面求救。
3.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爆炸现场,及时清点人数,做好相关医疗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等待警方及有关部门进行勘察,查明事故原因。
第十六条触电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
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a.切断电源开关;
b.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c.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心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
第十七条仪器设备事故
1.发生透水事件时,应按顺序关机并切断联机电源。紧急时,应用安全方式(如干燥的绝缘体等)立即切断联机电源(强电空气开关)。
2.由于意外导致的仪器附属设备故障或关停(如需要连续工作的冷却水循环机、实验室空调等),应第一时间联系主管工程师,在主管工程师指导下对主分析仪器进行安全处置。
3.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切断电源并尽量拆除仪器的临时连接(如钢瓶、临时实验附件等。)
第十八条其它
1.若操作过程中被金属锐器损伤,各楼层配备有小药箱进行紧急处理,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医治。
2.实验室水泄漏,及时关闭楼层水阀,请物业及时处置。
3.遇极端天气,按不同天气类型处置。
a.高温,提前发出高温预警,关注中心空调设施运行状态,实验室内提前备好除湿器防止管道冷凝水滴下,必要时请物业、空调售后部门上门检修。
b.低温,提前发出低温预警,关注中心供暖设施运行状态,对楼顶的管道进行检查,必要时请物业、空调售后部门上门检修。
c.暴雨,提前发出暴雨预警,提前关闭门窗,对楼顶的排水口进行检查,必要时关闭楼内电源,仪器设备关闭,必要时请物业、空调售后部门上门检修。
4.发生新冠疫情,按中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中心新冠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及预案》执行。
5.被盗,及时由综合办调取楼内视频监控,根据损失情况报中心领导或学校保卫处。
第五章 事故报告及处置
第十九条事故基本控制后,中心安全调查组应及时对突发事故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控制危害蔓延,善后组及时开展事故后续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中心处置组配合学校或上级调查组接受调查,分清责任,向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情况。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员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中心领导班子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意见。提出追究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责任事故单位的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等处罚;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事故处理结束后,中心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针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问题、漏洞、隐患,举一反三,强化教育,落实责任。重大事故还应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完善制度流程,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六章 预案管理及保障
第二十三条中心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由综合办负责。
第二十四条综合办应定期配置必要的安全救护设施(气消和水消系统),化学类实验室配置洗眼器,公共区域配置有紧急喷淋装置、灭火器、急救药箱以及人员紧急逃生路线疏散图。
第二十五条综合办应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培训、宣教及演练工作,检查各实验室安全救助设施维护情况、督促实验室及设备安全预案制定及落实。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中心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综合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