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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校内用户成果奖励 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7 点击量:

各位师生:

根据《分析测试中心校内用户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西交大仪〔2021〕10号)文件规定,分析测试中心现启动2022年下半年校内用户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用户限定为利用中心设备开展科学研究并产出高水平成果的校内师生。

高水平成果论文发表时间限定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申报奖励的成果需要明确致谢中心(人员)或署名中心人员。

二、奖励标准

(一)一、二区SCI 论文(论文分区参考最新中国科学院论文划分标准执行)中明确致谢中心(人员),每篇奖励测试费 600 元;论文署名包含中心人员,每篇奖励测试费1200 元。

(二)Nature 子刊(Nature communications 除外)论文明确致谢中心(人员),每篇奖励测试费 5000 元;论文署名包含中心人员,每篇奖励测试费 10000 元。

(三)Nature、Science 或 Cell 期刊论文中明确致谢中心 (人员),每篇奖励测试费 8000 元,论文署名包含中心人员,每篇奖励测试费 15000 元。

(四)在学校新闻网或其他重要媒体的宣传稿中致谢中

心,测试费奖励是对应奖励标准的1.5 倍,多渠道发布按照最高奖励标准核定。

(五)用户使用中心设备或由中心技术人员参与产出的其他高水平成果(包括国家标准、专利、获奖、重大项目等)奖励,由用户提交申请,中心评定奖励额度。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于2023年3月15日24:00前通过师生服务大厅“校内师生成果奖励申请”在线提交申请并上传论文(或其他证明材料),经课题组负责人审核后提交。

(二)2023年3月31日前,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中心网站和公众号发布。

(三)申请人申报成果审核通过后,两周内办理测试费领用开户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成果奖励可在申请人课题组范围内使用,自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二)同一课题组成员获批的成果奖励如需合并,应在办理开户手续时一并提出申请。用户毕业时可将有效期内的奖励余额转移至课题组其他成员使用;课题组负责人离职或变更时,成果奖励不予转移。

(三)用户成果奖励可与中心其他非自主操作类测试费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88966181

联系地址:创新港18号楼副楼分析测试中心1楼18-1001

申报网站:西安交通大学师生综合服务大厅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中心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