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鼓励校内用户深入使用中心设备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有效支撑学校教学科研上水平、人才培养上质量,进一步提升中心大型设备使用效益,根据《分析测试共享中心校内用户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西交分析〔2020〕4号)规定,分析测试共享中心对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校内用户使用中心设备产出高水平成果给予奖励。
经评审,拟同意对符合条件的98篇成果予以奖励,奖励内容为测试费,可用于抵扣相关用户使用中心设备开展后续研究产生的测试费用(仅可在创新港分析测试中心设备中使用)。测试费使用期限自通知发布之日一年内有效,具体奖励人员名单见附件一所示。
请获奖师生本人携带一卡通于3月3日至4月3日到创新港18号楼辅楼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中心5029室办理奖励拨付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本人一卡通复印件。
本次奖励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请于3月10日12点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中心实名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8966176
附件一:《分析测试共享中心2020下半年用户成果奖励人员名单》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中心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