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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校内用户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3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校内用户成果奖励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师生:

为鼓励校内师生深度使用分析测试中心设备,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根据《分析测试中心校内用户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西交大仪〔2021〕10号)规定,现启动分析测试中心2021年下半年校内用户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用户限定为利用中心设备开展科学研究并产出高水平成果的校内师生。

(二)高水平成果(论文)发表时间范围限定为2020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申报奖励的成果需明确致谢中心(人员)或署名中心。认定形式包括两种:论文署名包含中心人员,论文致谢部分对中心人员或中心表示感谢

二、奖励方式及标准

(一)一、二区SCI论文(论文分区参考最新中国科学院论文划分标准执行)中明确致谢中心(人员),每篇奖励测试费600元;论文署名包含中心人员,每篇奖励测试费1200元。

(二)Nature子刊(Nature communications除外)论文明确致谢中心(人员),每篇奖励测试费5000元;论文署名包含中心人员,每篇奖励测试费10000元。

(三)Nature、Science或Cell期刊论文中明确致谢中心(人员),每篇奖励测试费8000元,论文署名包含中心人员,每篇奖励测试费15000元。

(四)在学校新闻网或其他重要媒体的宣传稿中致谢中心,测试费奖励是对应奖励标准的1.5倍,多渠道发布按照最高奖励标准核定。

(五)用户使用中心设备或由中心技术人员参与产出的其他高水平成果(包括国家标准、专利、获奖、重大项目等),奖励标准由中心评定。

三、申报流程

(一)请于2021年12月31日24:00前通过师生服务大厅“校内师生成果奖励申请”在线提交申请并上传论文(或其他证明材料),经课题组负责人审核后提交。

(二)20221月20日前,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中心网站和公众号公布。

(三)申请人申报成果审核通过后,两周内办理测试费领用开户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成果奖励可在申请人课题组范围内使用,自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二)同一课题组成员获批的成果奖励如需合并,应在办理开户手续时一并提出申请。

(三)用户成果奖励可与中心其他非自主操作类测试费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88966181

联系地址:创新港18号楼辅楼分析测试中心1楼18-1001

中心网站:http://iac.xjtu.edu.cn/

中心公众号: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中心

2021年1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