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测试共享中心小型设备采购公告(院处磋商)

 

一、采购名称、数量、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分析测试共享中心采购一批小型设备,详见磋商文件。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2万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证照,具有良好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供应商应为所提供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具有所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4.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且在西安交大采购办供应商库中无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报名方式: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有效期内,电话或邮件咨询沟通后,确认登记报名信息,并通过邮件提供供应厂商名称、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及联系人信息(邮箱、电话)。证件审查通过确认报名成功后,发标联系人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报名时间、采购磋商时间及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日下午4点前

联系人:李老师 029-82666176, lijiao@xjtu.edu.cn

开标日期:2019年12月5日下午3点整

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西安交通大学分析测试共享中心二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投标人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注册证)和1份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开标现场,提供投标文本正本一份,副本4份。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一) 信息发布风险提示

西安交大分析测试共享中心可采用短信、微信、邮件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供应商审核进度和结果,但因存在信息未被接收方正确接收的风险,供应商不应依赖相关通知信息。供应商报名信息审核结果以西安交大分析测试共享中心审核记录为准,供应商未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导致的报名失败及其他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声明

只有按照公告要求报名、通过审核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未通过报名审核的供应商通过任何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人都将予以拒绝。

(三)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安交大分析测试共享中心(iac.xjtu.edu.cn)发布。除上述媒介外,西安交大分析测试共享中心未在其他媒介发布该项目采购公告,其他媒体未经授权转载本采购信息以及因此给供应商造成的一切损失,西安交大分析测试共享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分析测试共享中心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