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测试共享中心顺利通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11月20-22日, 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高校评审组一行4人进校,对我校分析测试共享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组组长由东南大学梅建平研究员担任。评审组根据中心提交的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通过听取汇报、场地检查、检验检测项目现场考核、盲样测试考核、授权签字人考核、座谈交流、现场提问、以及所有质量体系文件资料检查等方式,对所申请的检验检测项目逐一进行核查检验,对中心的质量内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中心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下,顺利通过国家资质认定的现场评审。

21日上午,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由评审专家组组织召开的现场评审首次会议,会议由评审组组长梅建平研究员主持。高禄梅主任代表全体人员对评审组进校表示热烈欢迎,并代表中心向评审组汇报了分析测试共享中心 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情况、以及申请资质认定的前期准备情况。梅建平研究员做了现场评审宣讲,介绍了新时代下的资质认定的制度要求,现场评审的工作依据、内容方式以及注意事项、保密承诺等。

随后,评审专家对检验检测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详细核查了中心检验检测现场的规划、设施、设备、环境的准备和体系运行情况,询问并记录了中心资质认定设备的基本情况和工程师检验检测工作细节。

21日下午,评审组分管理和技术两组分别对中心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检查。管理评审组查阅了中心质量体系相关的档案、证书、规程、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等文件。 技术评审组通过对实验人员的样品复测、盲样考核、人员比对和报告验证等方式,对申请的检验检测项目进行了能力考核、报告验证。

22日上午,评审组组织召开了中心全体人员座谈会,反馈了现场评审情况,对现场评审发现的问题,包括接样室与资料室未分离、容量瓶为标定、受控区与非受控区未明显标识区分、体系文件个别部分不规范、个别设备原始实验记录信息不全等问题进行了逐一反馈,并结合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和指导。在对检验检测报告拟授权签字人考核环节,通过现场提问方式考核了孟令杰等四位拟授权签字人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要求授权签字人要有极强的法律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要严格执行检验检测能力范围,严谨超范围,要特别注意核查委托合同、原始记录与出具结果报告的相符性,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最后,评审组召开评审末次会议,宣布本次评审基本符合,现场评审通过。评审组认为,西安交大分析测试共享中心的管理体系文件架构清晰,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人员职责清晰,能够满足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检测人员能胜任所承担的检测项目要求,现场实验考核合格;4名拟授权签字人具备相关的资历和能力;中心的环境设施、仪器设备配置、量值溯源基本满足申请检验检测项目需要。评审组要求,中心要持续加强技术人员的能力培训,完善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人、机、料、法、环五要素的管理,规范作业,提升全体人员的质量控制意识和风险意识,对现场评审发现的问题,在30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高校评审组。

分析测试共享中心经过一年的精心组织、准备,完成了大量的实验检测、资料准备、内部体系建设,顺利通过此次评审,这标志着我校分析测试共享中心具备了对社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检测报告的能力 ,即将成为我校第一个获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实验室,将有力支撑学科团队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任务,进一步提升中心的社会服务能力。

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因此,所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必须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即CMA认证。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才能够从事检测检验工作,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